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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2章 苍鹰(1 / 2)

郅都心里有了异样,催马回府,推开内院的门,看到一久违又熟悉的身影在收窗前晾衣绳上的衣裳。

小院变整洁了,他的衣裳也不再被粗手粗脚的下人乱挂乱晒。

进屋来,案子上以前的粗盏换成了青花细盏。

细盏是朝廷体恤配给的,怕郡守过苦了日子,特意赏的结实又美观的碗盏等用具。

他嫌麻烦,有的赏给了将士的内眷,有的怕用坏,封存在了榻侧的案子底下。

“你......怎么来了?”

雁门郡的封疆大吏郅都,面对将士威风凛凛,更令匈奴人闻风丧胆,但面对她的倩影,依然像被抽走了底气般,没了自信。

“我来陪郡守,为郡守收拾衣物,做饭——”

然后看了一眼他已被收拾整齐的榻,没有说话。

“这里生活清苦,不比长安。”他瓮声瓮气,虽然掩不住高兴,还是想让她看清形势。

“我看到了,所以郡守才需要有个人在身边拾掇,肚子吃饱了,衣裳穿暖了才能出去打仗和巡视,觉睡足了才有力气。”她轻轻道。

“皇后让你来的?”

“皇后告诉了我......一些事,我是自己决定来的。”

他还愣怔地站着,咬文嚼字道:“郡守是过去了......皇帝已下了诏令,以后郡守一律改称太守。”

“诺,郅都太守,请入席吧。该吃饭了。”

那顿晚餐,是他入雁门以来,吃得最可口的饭菜,精心的炖肉和喷香的汤饼,有长安宫廷风味。

她还说明年要给他酿些菊花酿。

他知道,那是皇帝闲暇时喜欢饮用的粮食酒,王皇后的手艺。

那晚她躺在他榻上,他怔了半天,都没敢上前去,明明知道她是来投靠自己的。

但她年龄比他小很多,有近乡情更怯之嫌。

于是收拾了一番,歇在了隔壁的屋中。

是小槐跟过去的,半夜硬挤在他身边,明确对他说,喜欢他,愿意给他生个孩子,以后出去后,处理完公务,赶紧回家来,家里有人等他。

他才碰了她。

皇后是怎么对待皇帝的,她――学了去。

皇后早年扭捏时,她没看到,看到时,皇后已能用成熟的手法让皇帝恨不得每晚都来猗兰殿。

有时女子直接一点,对男子反而更有效。

男子太直,不一定猜得透女子的弯弯绕绕。

尤其郅都这样的男子,有话直接给他说,他才能瞬间懂,并执行很到位。

在王阿渝着急,要不要派个人去雁门郡看看时,便接到了小槐的家书。

是通过一座座驿站递过来的,应该走了很长时间的路。

小槐只算略通文墨,进宫前是不识字的,只是王阿渝喜欢让孩子们读简习字,她又经常照顾大公主,所以也就跟着认了字。

只是这笔法有点过于粗陋,像一堆折断的树枝,好在内容有趣。

王阿渝津津有味地读着,大概知道了小槐找到了郅都,两人和美地生活在了一起。

她虽词汇贫乏,但字里行间也能看出她意在描绘塞外壮美的风光和天边壮丽的流云。

说起郅都经常和郡尉一起巡视边境,像猎人追兔子一样围捕三三两两乔装改扮的匈奴人,他们过来是侦察地形的,以利于哪天突然袭击......

她和将士的内眷就等在城门口,沐着草原上的月亮,等着自家男子平安归来。

晚上,王阿渝把小槐的故事讲给刘启听。

刘启也听得津津有味,这样评价郅都:“从他去了雁门,那里的匈奴再没胆侵犯他的地盘。朕的苍鹰,也让匈奴人闻风丧胆!准备过个几年,再把让他调回长安来。”

王阿渝倚在刘启肩上,担忧道:“太后会不会还在生气?”

刘启觉得时间久了,她会忘记吧。

刘彻也喜欢看小槐写来的家书,他一个十岁的少年,对情情爱爱还没开窍,对她和郅都之间幸福的点滴直接跳过,喜欢看她描写的塞北草原人与人、之间粗犷彪悍、打打杀杀的场景。

尤其热爱郅都杀敌的冷酷凶猛,几场悍仗过去,匈奴人一听到他的威名竟然就吓得逃得远远的。

他晃着瘦高的身影,还对弟弟们和他的伴读念出来:“匈奴人把郅都的名字写在靶心上,让兵卒去射,兵卒竟不敢。哈哈,有意思,他们不敢!”

小脸因羡慕和兴奋放着光,还跑过去给母亲念了一遍又一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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