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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分(1 / 2)

《过犹不及》

文/时祈

谁都不敢相信我会跟喜欢了十年的男生分手。

事情还要从一场高中聚会说起。

恋爱七年,我跟庄宇架不住家里的催促,终于把婚姻提上了日程,周围的同学纷纷送来祝福,尤其我们的高中好友,他们呲牙咧嘴笑个不停,说起我们早该结婚的事情,为此还专门组织了一场聚会。

“哎哟,十年了,我们小椿总算抱得美男归。”

“庄大律师总算松口了是吧,真真烈男怕缠女,坚持定胜利。”

“放心,放心,到时候份子钱肯定给你俩包个大的,不枉费我蹲了十年,浪漫爱情故事终于要完结了。”

无人不知我对庄宇的爱慕。

还记得那会儿庄宇从南方转到我们班前,地理老师才讲过自己在南方上学的经历,他说南方的姑娘水灵灵,肤白貌美人人爱,那会儿班上的男生各个冒出去南方上大学的念头,谁知道这念头没多久,就有耳尖的人听说明天班上要来一位从南方来的转学生。

班上的男同学闹翻了天,翘首以盼,就等着这位南方来的“水灵灵”,结果让人大失所望,庄宇一进班,一个班的男生脑袋都低了,眼里的光也全灭了个干净,唯独坐在倒数第二排的我,被前边男生负气的感叹声吵醒,抬起头,看见了庄宇。

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如此……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,也许是漂亮吗?总之跟北方的男生太不一样。庄宇一点儿不粗狂,身上透露一股温文尔雅的气质。

他穿了一件驼色的风衣,内里是浅蓝色衬衫套搭着白色羊毛衫,头发不算长,也不算短,很清爽,站在台上,声音低柔,介绍自己的名字。

阳光打在他的侧脸,不知道为什么,我总觉得他的皮肤像是镀上了一层金光,似乎也在一瞬间明白这世界上原来真的有人可以镀一层光。

庄宇。

我在台下也不自觉模仿他的念法。

他说自己是因为父母工作的调动才转了学,原先一直呆在南方,希望接下来的时间可以跟大家好好相处。

老师给庄宇安排位置时,原先那些争当做好同学的男生们各个想要回避,注意到庄宇的女生们碍于面子又不好意思讲话,还是我为人热情,积极主动,举手跟老师说我旁边的同学休长假,这里刚好有一个空位,可以让给庄宇坐。

老师接受了我的提议,庄宇自然也没有意见。

庄宇坐在我的旁边,方便我进一步的接触,我原本以为他在台上只是害羞放不开,台下的我再对他热情热情总归会好,不曾料到一节课下来,庄宇光顾着认真听讲,以至于我一句话没插进去,只能百般无聊的模仿他记笔记的地方,随便跟着勾划两笔。

好不容易熬到下课,我还没跟庄宇说上话,那些不为所动的男生们就聚了过来,仿佛那会儿对庄宇不感兴趣的不是他们,他们问他身高,问他血型,问他会不会打篮球,庄宇很有耐心,一个问题接一个问题,统统回答。

“你们烦不烦啊?”我坐在一旁,忍不住把桌子敲响,提醒他们,“新同学才来,你们那么多问题,别把人家吓到。”

“哎哟,哪儿的话,庄宇,你被吓到了?”一个男生不为所动,转头就问庄宇。

另一个男生也搭在他肩膀开玩笑:“椿哥,别是你想跟人家说话就觉得我们碍事吧?”

“我……”没想到小心思被戳破,我恼羞成怒,一本书直接丢在他身上,“张海动,你死不死啊!”

我跟庄宇第一次的说话,以失败而告终,但我清楚地感知了一种神奇且不可言说的情绪。

那会儿周围的女生总是有意无意地提起庄宇这个转校生,原本能叽叽喳喳在一边吵闹不停的我却总在这个时候安静下来,希望她们可以多说一点儿,又希望她们可以少说一点儿,多说一点儿,我似乎就能更了解庄宇,少说一点儿,似乎她们就可以更少的注意到庄宇这个人,就好像庄宇只是我的同桌,是我的。

饭桌上,众人看着我们哄笑又打趣,免不了还要追忆往昔。

从我冬天在雪场上称王称霸,到夏日里的晒得小麦一般的皮肤,跟笑起来必露的小虎牙,他们说起我课余最爱去的小卖部,还有每个班都认识的一点儿人脉,都说回忆这种事情禁不起说,越说,越上头。

朋友们越说越多,转头,看我,都又忍不住感慨:“真的是,十年了。”

十年很快。

十年了,大家早已不在一地,各奔前程,有人娶妻,有人生子,有人独身前往大城市打拼,当年大家的豪言壮语似乎在一一兑现。

十年,大家各有各的变化,又好像聚在一起就什么都不会变。

“说起来我还记得当时老班让给同桌写一封信。”饭桌上,不知道是不是聊到太多的过去,朋友忽然想起了自己的隐藏记忆,“你还记不记得你当时怎么给庄宇写的信?”

一聊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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